圖為庭審現場。法院供圖
4日,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,內蒙古河套區管理總局(以下簡稱河灌總局)原局長、巴彥淖爾市原副市長武銀星涉嫌受賄罪、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在該院公開開庭審理。
通遼市人民檢察院指控,1998年至2018年,被告人武銀星在擔任巴彥淖爾市杭錦后旗副旗長、旗長,旗委書記,河灌總局局長、巴彥淖爾市副市長期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在職務調整、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,收受其下屬、被管理對象等相關人員76人所送款物,折合共計3144余萬元,另有價值3265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。
檢察機關認為,被告人武銀星身為國家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便利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;家庭財產、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,應當以受賄罪、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責任。
據悉,該案將擇期宣判。